湖南朝元律师事务所是经湖南省司法厅批准于1999年9月成立的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。现有专业能力强,服务意识强的律师团队和强有力的后勤团队。致力于为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。
2002年度律师“三好”竞赛活动中律所被评为“先进集体”, 2003年至2009年各个年度“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”中律所均获得“先进单位”“优秀律师事务所”的荣誉称号,并于2006年12月由湖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、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、湖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授予创建湖南信用单位“先进集体”。
律所定位明确,重点业务突出,从业律师观念新、经验足,熟悉各类实务操作,在“客户利益至上”的理念引导下,专业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、承接经济合同纠纷、债权债务纠纷、婚姻家事纠纷等法律事务。按照“诚信、专业、勤勉、尽责”的服务理念。恪守职业操守,严格依法执业,诚实守信,勤勉尽责。专业认真的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好评。